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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4 下載 信息 (doc 格式) 列印文章

2020年 羅馬書 第16課                                          6月14日 謝馬太牧者

經文 / 羅馬書 13:1-14
金句 / 羅馬書 13:12

帶上光明的兵器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使徒保羅在(羅12:21)說:「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信徒雖是天國的子民,等候救主從天降臨(腓3:20);但也不能忽略地上的公民身分。而今日的經文,便講述信徒跟政府的關係,與及對鄰舍的責任。為推動世界帶來改變,信徒不是要作出血氣的對抗,而是要帶上光明的兵器,跟那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祈求 神幫助我們通過信息,曉得 神向信徒的旨意和盼望,以致可以在屬靈戰鬥中取勝,成就真正革新的工作。

I.順服在上有權柄的 (1-7)

請看第1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一般來說,面對不合理的事情,人總想反抗過於順服,尤其保羅在撰寫這封書信,差人送往羅馬時,當地信徒彷彿身陷險境,在仇視基督教極權統治下,單是相信或承認耶穌為主,便可能已觸犯政治罪行要判處死刑;這樣看來,信徒的頭號公敵便是壓迫他們的羅馬政府,似乎發起公投、不合作運動、三罷,甚至提倡本土恐怖主義,才是信徒替天行道的使命。然而,保羅在第1節裏說出令人震驚的答案:「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保羅指出信徒對掌權者的基本態度是順服,這可能在世界上最難接受的事,卻又絕非只是保羅個人的政治立場。(彼前2:13,14)也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和保羅貴為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精神領袖,本可煽動追隨者靜靜起革命,卻是實踐自己的教訓在羅馬殉道。當耶穌受審時,羅馬巡撫彼拉多以為手操生殺大權,對耶穌說:「祢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祢釘十字架嗎?」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19:10,11)由此可見,耶穌的順服不僅是向在上的屈服,更是順服 神的旨意;儘管猶太人以彌賽亞來為要推翻羅馬政權,耶穌卻沒有打血氣的仗,而是與人裏頭的罪惡爭戰,擊退撒但;最終建立起 神的國度,給所有信祂之人帶來永生。

事實上,「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環顧四周時,信徒容易因不穩的政局或獨裁者掌權而感到沮喪,對將來生出命運主義;但信徒要確信 神仍按照祂的主權、目的和計劃統管萬有。 神興起波斯王塞魯士在一夜之間摧毀巴比倫,信實地把以色列人帶回聖城耶路撒冷。又當尼布甲尼撒王誇耀自己而變得極其驕傲時, 神降卑他像動物般長達七年之久,使他曉得至高的 神在人的國中掌權,並要將國賜給誰就賜給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但4:17,32)就是保羅,人都只想到羅馬王對聖徒的殘酷行為而避之則吉,他卻說:「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徒19:21)因他知道 神正要通過強大的羅馬帝國把福音傳遍世界。相反,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2),這樣只會造成死亡和破壞,對 神和人都沒有益處。惟有掌權者的吩咐跟 神的誡命或信仰相抵觸,信徒才不要就犯;例如:大祭司嚴嚴地恐嚇和禁止彼得並使徒不可再傳福音,他們便回答:「順從 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而當馬丁路德看見羅馬教廷販賣贖罪券違反聖經原則,就據理力爭;這因為 神給信徒的大使命是把因信稱義的福音傳給萬民。

請一起讀第3,4節:「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的確,社會需要執法人員來維持治安,否則邪惡將氾濫成災,世界也會變得一遍混亂;故此, 神賦予他們獎懲的權力來保衛國家和為人民服務。但他們也必須公正持平地行使這些權柄,承認一切的權威皆來自 神。最近,便有一名美國警官懷疑單膝跪在一名被捕犯人頸上超過八分鐘致死,因而被控二級謀殺罪, 神必親自監察;至於普羅大眾,若行善的就不必擔心,見到警察時也不會慌失失。信徒亦不應只因可能受到的懲處而遵守法律,更是要出於良心(5)。當信徒因良心發現,或受讉責,便知道所行的在 神看來係正確還是錯誤。為官的雖不能抓住一切不法行為,但 神可以參透萬事,就連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4:12)因此,信徒要效法保羅單單活在 神面前,對 神、對人,也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請看第6,7節,當時,羅馬政府促進了和平與秩序,而信徒也有要履行的公民責任,決不能一直抱有福利心態,期望政府免費提供各種救濟和補貼;假如信徒逃稅,或與執政者對著幹,便有機會失去對福音的見證。行善是有效傳播福音的重要橋樑,這也是服從在上掌權的,與及成為好巿民更深層次的原因。綜合以上,信徒必須堅固相信 神的主權,縱使保羅知道聖徒會因不膜拜羅馬皇帝而遭受欺負、剝削和迫害,他仍敦促信徒順服在上有權柄的;向在上的權威屈服並非政治上的屈服,乃是屬靈上的服從,而屬靈上的順服便是為統治者祈禱及尊敬他們為 神的用人, 神必以祂的主權管治世界,成就祂的救贖旨意。

II.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8-10)

請一起讀第8節:「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要償還的一些債務,好像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按揭還款或房屋抵押借貸、信用卡欠款等,人們都應該在財政上清還所有債項,保持良好的信譽評級。而基督徒更有一筆彼此相愛的債務,是需要持續不斷的歸還。該債是信徒仍作罪人時, 神差派祂的獨生子耶穌替罪人死,使我們得救贖,耶穌以祂的寶血洗淨信徒的罪,償還世人的罪孽。信徒原本因欠下如同一千萬銀子龐大的罪債(太18:24),就算賠上性命也無法償還,更要經常忍受被追數公司找上門亂叫亂嚷,或狂收恐嚇電話的滋擾,又在住宅周圍和大廈外牆,甚至連工作地點和子女就讀的學校,也被人用紅油塗上「欠債還錢、好自為之」的街招及字句;欠債人的容貎和名字也公開給人一覽無遺,讓全家人整天都提心吊膽,每日就在惶恐中度過,並在鄰里親友之間顏面無全。那段期間最驚的就是電話聆聲響起,亦不敢踏出屋門半步,更害怕在街上聽到別人呼喚自己的名字,令人的情緒完全崩潰。然而,就在人最無助和絕望,面臨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走投無路之際, 神赦免世人的罪,稱罪人為義,所欠下的罪債竟可以一筆勾銷,亦不再因羞辱和定罪而內心受折磨; 神更通過耶穌十字架上極大的愛收納信徒為寶貴 神的兒女,將新生命、聖靈的恩膏、天國和永生活潑的盼望賜給我們。

因此,信徒也欠下耶穌愛的債;而信徒向 神償還愛的債,就是努力對他人實踐 神的愛。罪人的本性總覺得別人虧欠自己,對我唔住,過於自己虧欠別人,就難以懂得去愛,以致人際關係表現得不理想;有時候,即使別人虧欠自己的經過許多年日還是記憶猶新,無法接納對方。不少人甚至帶著「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的價值觀生活。但重生後的信徒,因領受 神的愛愈多,虧欠的心也愈大;藉此便能幫助信徒可以學習怎樣相愛。而這種虧欠感所伴隨的,不但沒有使人變得驕傲自義,反而是無比的幸福和謙卑。當信徒之間常有一顆虧欠別人的內心,以愛人不夠為自己的虧欠,縱使「一生兒女債、半世老婆奴(或老公奴)。」但父母仍常感到虧欠兒女,把自己捨不得用的錢都死慳死抵留給他們,兒女也覺得虧欠父母就努力報答親恩;夫妻間在夜欄人靜時,也會覺得愛對方不夠,有所虧欠而不是只一味地想別人應如何以愛善待自己,就設法子找機會補償。照樣,一個常覺得虧欠別人的人,在他的生命中就有了 神的愛,叫別人也能感受得到。而當所有人都積極去償還愛時,大家就能實踐彼此相愛的誡命,過於互相指責、批評、埋怨和論斷。惟有常存虧欠的心,才給予人愛的動力。

這愛也始於十誡,請看第9,10節:「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這因為人若違背十誡,就沒有人可以說自己是愛別人。若犯上通姦罪,就等於加害他人的婚姻和家庭。若犯下謀殺罪,便是加害人的性命。若是盜竊,則加害別人的財產。若干犯貪婪,更是加害整個社會,因貪婪屬萬惡之根,是永無休止,導致人作奸犯科;無疑,這些都帶給人極大的痛苦和傷害。但基督的愛不僅只停留在「不可」的地步; 神的愛更是無條件的捨己和犧牲,並賦予他人新的生命,這份愛甚至可以改變世界。

當執政者都無法真正解決以上種種罪的問題,叫人與人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繃緊、疏離,並不斷造成撕裂和糾紛時, 神的愛卻能帶來寬恕、和諧和康復。保羅說誡命都歸納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驟眼看,愛我們的鄰舍表面上似乎只是一樁微小的事,但它的影響力遠比人們所想像的要大得很多;這就像一塊石頭拋在水面上所產生的漣漪效應。當信徒效法主,竭力向鄰舍實踐 神的愛時,他們也會把愛歸還我們;就是這樣,愛開始在社會中流動並如泉水般滲透每一個人,將現況改變。隨著時間飛逝,雖然羅馬王迫害信徒的力度從沒有消減,一直持續數百年,但信徒愛的影響力也大大廣傳。當羅馬貴族為兒子尋親時,他們偏愛基督教的婦女,因她們以純潔,愛心和勤奮見稱。又當大瘟疫降臨在羅馬城市,許多所謂的民間領袖都紛紛為自身安全而逃亡;但信徒卻留守陣地照顧病人,使這座城市得以繼續運轉。他們因獻身的生活、忠誠和愛而倍受尊崇。這樣,單靠 神的愛就帶來真正的恢復,基督的愛也融化了整遍羅馬大陸。

不但如此,信徒實踐 神的愛,生活水平也就高於人類的律法。保羅過去是個嚴守律法的法利賽人,但即使他遵行一切外在規條,內心卻無真正的愛。反之,基督徒若充滿 神的愛,莫說完全 神的律法,連國家的法律也必定能好好遵守,甚至超越,能建立一個和諧同安定的社會,人與人的關係也愈來愈美善。律法只是給人看見 神公義的一面,若沒有愛就不能完全。今日,信徒也走到校園裏傳福音和服侍羊群,為他們禱告;當帶著虧欠的心獻上時,縱使在服侍上沒有得著甚麼回報,只是付出時間、精神、金錢和心力,仍不計算、喜樂地務要把福音傳給他們。祈求 神幫助我們通過跟一個靈魂見證福音,教導他們學習聖經和為他們祈禱,將 神的愛實踐出來。

III.披戴主耶穌基督 (11-14)

請看第11節:「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雖然不少人都可能沒有時間觀念,但這裏指的是人無視死亡的事實和 神的審判而隨意生活;耶穌說:「我必快來!」(啟22:12)現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近,即使不知道幾時,但正是要從沉睡中醒來。初期信徒對耶穌再臨的信心非常純淨,他們相信耶穌必來恢復萬有和完成救贖;為此,他們常以迫切的心忠於禱告、傳道和服侍,並按照聖經的說話殷勤過信仰生活,他們就像等待新郎來的五個聰明的童女。(太25:1-13)或許不少中學生以為停課時不用讀書,收到復課消息後,才曉得考試比停課前更近了,就都如夢初醒起來要努力溫習。

請一起讀第12節:「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在這裏,「黑夜」指著黑暗掌權,而「白晝」則是耶穌榮耀再臨那日。耶穌來時,黑暗便結束,(約3:19)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雖然世人試圖掩飾自己的罪,在暗中行很多醜惡和可恥的事,尋求享受罪中之樂;但這一天臨到時,再沒有可隱藏的地方,一切都會在日光之下被顯露。為此,信徒必須棄掉一切暗昧的行為,就是脫去污穢的衣服,為到在世上追求享樂的心思悔改;並要穿上光明的盔甲,盔甲是士兵在戰爭時用來保護的防禦性裝備。換言之,信仰生活是一場與黑暗權勢對壘的屬靈爭戰,「黑夜已深」正是人最容易跌倒的時刻,信徒要知道自己在罪面前是何等軟弱和不堪一擊,需要藉著悔改讓耶穌居在心中,保護信徒的內心和靈魂,免受世界的黑暗支配,因為只有光才能戰勝黑暗。

請看第13,14節:「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這裏描述了當時羅馬人的夜生活,也像今日人們瘋狂開P、放縱醉酒和濫用藥物,以及極端不道德的性生活;人與人之間也勾心鬥角、利字當頭、不擇手段。生活在這種是非不分、黑白顛倒、道德淪亡不受重視的氛圍下,彷彿只看見世界的敗壞、罪惡的蔓延,逼迫也愈來愈多;這時候,信徒也容易陷入屬靈的昏睡,失去信仰的熱情。但黑夜既已深,白晝自然將近,曙光快要來到,信徒也要呈現出光明的人生,如同黑暗中的一盞明燈彰顯主的榮耀。

那麼,信徒如何能行得正、企得正,好像行在白晝,沒有不見得光、怕被人知道的地方呢?單靠自己的努力實在不可能,但當在耶穌裏面,披戴(即穿上)主耶穌基督時,便能做到;讓人都從信徒的生活為人中看見主。聖奧古斯丁原是個知識分子及享樂主義者,有許多不良嗜好和習慣,喜歡跟妓女鬼混,他也無法改變自己,他曾表白說:「 神啊!我的靈魂在祢懷中以先,沒有平安可言。」然而,他的母親沒有放棄多年來一直堅持為他禱告。一天他恰巧讀到(羅13:13,14)的說話,屬天的光就照進他的靈魂;當他悔改罪孽並迎接耶穌時,他的生活就徹底改變,更成了一個好牧人和敬虔有影響力的人。當他沒有耶穌,即使擁有世上的學問和地位,卻活在黑暗中;但當他披戴主耶穌基督,就成為明光照耀,連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也深受其思想影響,在人類歷史上大放異彩。

同樣,信徒每天早晨穿上耶穌,才走到世界最前線與撒但爭戰,便能克服試探誘惑,過聖潔的生活; 神還要將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的心賜予信徒(西3:12),使他們在生活裏作見證,在黑暗中發熱發亮。信徒也不應把時間心思用來滿足私慾,乃是追求討 神的喜悅。具體上,通過每天閱讀聖經(食天糧、寫所感),讓 神的說話管治,與及參加屬靈聚會並儆醒祈禱求 神的恩典時,耶穌豐盛地居在人的內心和靈魂。耶穌就像人裏面的太陽一樣發光;在逆境中也使人顯露耶穌基督的奇妙光芒。

通過今日經文,我們學習到當信徒為 神的榮耀而順服,作良好公民,並把愛常以為虧欠的心作最強爭戰的武器時,基於信徒的影響力和生命力,足以改變國家和社會。祈求 神幫助我們悔改暗昧的行為,穿上光明的鎧甲,可以在黑暗的世代中發出福音的真光,帶給人屬天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