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研經宣教會University Bible Fellow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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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馬可福音 第23課                                      10月7日 金佑鎮宣教士

經文 / 馬可福音 12:18-44
金句 / 馬可福音 12:29-30

第一要緊的誡命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第一要緊的誡命是甚麼決定我們日常生活首先要做的事,亦都影響我們時間的安排,生活方式和行動,比起人的能力,以甚麼為第一要緊的對我們的影響更大,祈求主通過今日的經文我們可以正確握住第一要緊的誡命。

I‧活人的神(18-27)

請看第18節當時撒都該人是宗教人士同時間是在政治界有高位的人,他們的信仰最大的特點是常說無復活的事,他們想出好奇怪的故事來耶穌那裡,雖然無咩恩典,一齊讀他們想出來的故事19-23節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猶太人好重視通過長子繼承家譜,為了避免長子的家譜斷絕,如果長子無留下繼承家譜的兒子而死的話,細佬同阿嫂結婚生仔,那個兒子要繼承死去的長子的家譜,這個誡命同時間保護,失去丈夫的可憐寡婦,摩西將這件事記錄在申命記,(申25:5) 撒都該人根據經文想出奇怪的小說,一個長子結了婚,他在生兒子之前,因交通意外死了,第二個娶哥哥的妻子,因心臟病發作而死,第三個娶了阿嫂因急性胃癌而死. 第四個娶了阿嫂因打風被倒下的樹壓死, 第五個娶了阿嫂去印尼度蜜月遇到海嘯而死, 第六個娶了阿嫂被跳樓的人壓死, 第七個娶了阿嫂在婚禮的禮堂下樓梯時滑倒跌死。無論誰同這個女人結婚都無生仔並且早死,女人舉行七次的婚禮和七次的喪禮後都死了,後來復活的話誰是她的丈夫呢?曾經做過女人丈夫的復活之後會唔會發生妻子爭奪戰呢?還是個個都驚再次與她一齊而逃跑呢? 撒都該人這樣爭論的目的是主張沒有復活的事亦都應該無復活的事。

 

耶穌點樣回答呢?請看24-27節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 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撒都該人從小背摩西五經,耶穌引用撒都該人所熟識摩西五經裏面出埃及記的說話來教他們復活的真理,在出埃及記裏記錄了摩西在曠野受磨鍊期間蒙神呼召神要打發摩西將神的百姓從埃及拯救出來,這個時候神向摩西介紹自己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蒙呼召的時候亞伯拉罕已經死了600年,神卻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 “I am God of Abraham這個表示亞伯拉罕現在活着,神而家是他的神, 撒都該人以為自己通繞摩西五經,但是他們唔明白聖經,亦都唔明白神的大能,因此生出好多誤會,想出奇怪的故事來否定復活,耶穌話當我們復活的時候,不娶也不嫁,我們變成天上的使者一樣,這句說話帶比我們盼望,當我們復活的時候我們的樣子同耶穌一樣,撒都該人否認復活,他們的信仰死了,他們是死人,神話佢唔係死人的神。我補習社所在的大厦有好靚的花,我就過去一摸發現是假花就十分失望,無心機, 再睇塑膠花即使個樣幾靚卻無香氣,感受唔到任可生氣,不能帶比人任可感動,同樣我們信仰表面來看幾咁出色,如果內心無向活着的神的信心不能發揮任何生命力,他的信仰不能帶比人任何感動,不能發出任何香氣,在啓示錄3章裏主向 撒狄教會話” 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啓3:1),我有一次機會去蒙古的國立公園,意料之外那裏有好多恐龍,我一D都唔怕,因為那些是恐龍模型,我走近去合照, 死人所信的神就好似這個模型一樣,當時撒都該人有政治上的權柄,個個都好有錢,他們佔據了大部分祭司的職位,亦都與羅馬政府維持良好的關係,他們不需要復活之後的新天新地,無關心復活之後的賞賜,亦都唔驚審判,他們乾杯的時候的口號是就咁,但是相信無復活的他們所想的都是沒有,死死死,最終都是死的,他們人生毫無意義,因死亡的恐懼活在黑暗中人生感到虛無,信徒的信仰如果唔關心天上的賞賜和復活,咁每日的禱告題目都是兒女讀書讀得好,丈夫賺錢賺得好,家人平安健康就OK,我們的信仰都容易停留在那些只是追求屬世祝福的撒都該信仰,但是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活人懷着活着的信心,亦都有復活的盼望,信徒起初認識主的火熱心靈容易漸漸變得冰冷,過住形式化的信仰生活,與法利賽人相似,人的心法利賽化,進入中年就容易執着世上的成就和儲蓄財富,內心變得撒都該化,發生第二次的變質。我們怎能夠擁有活人的信心、維持活著的信心生活呢?在我們當中有好多活人的見證。幾個星期之前,有一位教授牧者帶著幾位學生來香港參加我們的主日崇拜。我和他傾計的時候,感受到他的信心是活著的。我想學習他實際的信心,在尋找有關他的信心生活,得著他的生命見證。

 

我在這裡簡單地分享他的生命見證。他和我一樣,1985年入大學,在大學二年級,在夏令營裡領受「我要叫你作得人漁夫」的說話,和十字架的大愛而遇見耶穌。其後他學習耶穌,餵養好多羔羊,栽培好多宣教士、學生門徒,甚至牧師。到了2000年,即是他34歲的時候,他有新的方向開拓一間鄉村大學,那時他沒有三件事:沒有一同開拓的同工、沒有錢、沒有工作。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他失去工作。因為無錢,他靠著碌卡來租地方居住,亦都兼作CENTRE開拓大學。他重新學習互聯網技術,雖然他要去開拓的大學唔出名其實幾差,但為到服侍那間大學學生,他報讀那裡的碩士課程。服侍了五年先至興起一位弟兄作信心的祖宗。其後設立三個信心家庭,亦差派了幾位宣教士。他到了2012年,即是他46歲的時候才拿到博士學位。然後,他每年平均發表十篇論文,這是一般大學教授的10倍以上。他在研究方面出哂名,好多大學爭相聘請他作兼職教授。他現在係12間大學裡作研究和舉辦講座。他服侍從各間大學要來查經的學生,為了栽培他們成為門徒,租了二千呎的屋,在這裡和學生查經。他亦為到實際上幫助學生就業,而教他們電腦知識。他自己住在連熱水爐都沒有的簡陋細屋,卻為了學生,在寬闊的大樓裡安裝了12部電腦。他所服侍的大學生,大部分都是來自無名氣、細小的大學,畢業後極之難以找到工作,他所教導的學生就業率卻常常排第一。學生本來因自己卑微的學歷,畢業後沒有找到工作的盼望,連父母都因自己兒女 “沒有名氣的雜牌大學”,而感到羞恥,甚至不想被人知識兒女的存在。所以亞伯拉罕牧者每次見到學生,覺得他們如同沒有牧者照顧被遺棄的羊而心痛,多次流眼淚。學生見到徐亞伯拉罕牧者了解他們的痛苦,亦都實際上幫助他們,而常常跟著他,因此他有好多羔羊服侍。

 

我可以講有關這位牧者的事好多,但 我特別受感動的是,他對學生牧者的心腸。他說他行在校園裡,只是見到學生的背脊,眼淚都要爆發出來。只是望著他們都已經心痛。為到服侍羔羊甚麼事都肯做,不斷尋找方法幫助他們。我看見他對學生的焦急,感到他是一個活人。然後反省自己,我有沒有為羔羊這樣的焦急和眼淚呢?我是死人或活人呢?我認識耶穌、不似死人,但又不似活人。我感到「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似乎指住自己。感謝神通過有信心的活人,使我看到我死了的樣。感謝神亦通過他鼓勵我的信心。祈求主幫助我,見到學生好似沒有牧者照顧而被撇棄的樣,因此焦急流眼淚,成為活著的牧者。自己為到內心變得撒都該化而悔改,要跟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那樣,對天國擁有活著的盼望,成為活人,希望神稱自己為「我是佑鎮的神。」

II‧第一要緊的誡命 (28-44)

請看第28節:有一個文士來,在新約裡出現的文士通常都有負面的形像。但是這位文士帶著謙卑的內心來到耶穌那裡,求問耶穌的智慧。他問甚麼呢?「誡命中哪條是第一要緊的呢?」神賜百姓摩西五本聖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當中包含了好多誡命,包括十誡。以色列的拉比根據這些教導,定了613條誡命,人如果可以完全遵守到這些誡命是好的,但是人的身體得一個,一日得24小時,我們沒有可能遵守這一切誡命。我將我要做的事記錄在手機裡面的月曆中,有關補習社的事用錄色、教會的事用藍色、家庭的事為橙色,這樣就一眼看到我要做的工作。如果要做的工作、或者堆積的工作太多而承擔不完的話,我就訂下首先第一要緊的事,然後逐一處理。定下第一要緊的事好重要。如果第一要緊的做不到的話,即使做其次要緊的做得好也不算做得好。大部分父母向兒女第一要緊的誡命,多數是讀書。如果兒女讀書讀得好,其他事情處理得不好也能獲得寬恕。我中學的時候極之不順從父母,甚至幾日不返屋企、一次電話也不打回家。當時無手機,父母聯絡不到我,不知道我是否活著而不安。我自己都覺得自己是不孝仔。不過當我入到大學時,爸爸向我講:「你係一個孝順仔。」我感到好驚訝。在公司裡,職員第一要緊的誡命就是賺錢。成日加班、竭力作工不代表可以升職。一切事都以第一要緊的誡命為重。我們以甚麼為第一要緊的誡命,就決定人生方向、如何安排時間,亦都按第一要緊的誡命是甚麼,對做人做事的評價和標準都不同。如果一個人以使命為中心過生活,咁返工當是兼職、服侍福音工作為正職,將時間投資在承擔使命上。如果人以服侍兒女為中心,咁,為兒女安排所有時間。一個孝順仔結了婚,繼續以父母為中心,就容易遇到離婚。

 

耶穌說第一要緊的誡命是甚麼呢?請一齊讀29-31:「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誡命有好多,但第一要緊的誡命就是盡心愛神、和愛鄰舍如己。好多誡命最重要的原則是愛。沒有愛心,遵守誡命沒有意義,沒有愛心亦無可能持守誡命下去。人遵守誡命的動力和原因都是愛。耶穌教我們第一要緊的誡命前,首先教導我們神是誰:「第一要緊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我們知道神的誰,為何這樣重要呢?我們愛神和愛鄰舍的原因是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主是主人或者擁有者的意思,世上好多公司和大廈,所有都有主人。這個世界和宇宙的主人是惟一的主,就是主我們的神。今日金錢佔據了神的位置。人無論睡覺、睡醒都想著錢;人無論站立或者坐下都講錢。換句話人盡心愛錢。在這樣的時代裡,我們要說:「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然後我們要怎樣做呢?「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神吩咐我們「你要盡心愛神」,包含了神向我們的愛。如果我不愛一個人、甚至憎恨一個人,他卻愛我,我會感到好負擔。我們不會向一個自己不愛的人說:你要愛我。神要我們盡心愛神,這是因為祂盡心愛我們。其實神向我們的愛,單單用盡心愛這個詞都不夠表達。(約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愛我們,愛到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神的愛子主耶穌,親自告訴我們神對我們的內心。神為何這樣愛世人呢?這是因為人是神的受造物、是神失喪的兒女。父母不能輕易放棄兒女,即使兒女犯了大錯、傷了父母的心,父母仍然憐憫兒女、愛他們。(賽49:15):「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 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 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因神這樣愛我們,我們也要盡心愛神。我們怎能盡心愛神和愛人如己呢?愛不是從我們出來。我們沒有首先愛神,亦都無能力愛人如己。當我們被那位神在十字架上捨棄兒子的愛感動時,先至愛神,亦都能夠愛人如己。(約一4: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我們最近聽到有關邊但以理牧者的故事。我想引用他的見證,描述他怎能夠愛神。

“ 我有獨生子,他的樣貌和我極之相似。他好細個開始,無論講野、喜歡的飲食也和我一樣。這個兒子好聰明,好愛砌砌圖。他是一個好乖的小朋友,願意和別人分享自己既野。我見到這個天使一樣的小孩子,滿臉笑容,感到太幸福。當兒子四歲的時候,因為一些原因,我自己一個去了美國留學。所以兒子有一段時間在爺爺的屋長大。我每日都想見到兒子,在書枱上貼了兒子的照片,用這些來安慰自己對兒子的掛念。我只是見到兒子的相,對這位獨生子的心極之火熱。兒子五歲時,在2004年12月的某一日,兒子拖著爺爺的手返幼稚園的途中,因交通意外,他的腦部和大脾的骨受重傷。我在美國聽見妻子震抖的聲音中得知這個消息。那一刻好像天塌下來,我好似一個半死的人,急忙返回韓國探病。睡在床上的兒子沒有任何意識,他的頭腫得太厲害,他額頭上的頭骨要切除三分之一。大脾的骨破碎到不敢施行手術。我好似被大刀刺傷心臟一樣痛苦。那一刻,我的心好像被火溶化的蠟一樣。我就埋怨自己讀書的理由而離開獨生子,不能在他身邊好好照顧他。如果可以做到的話,將我的心臟給他也可以。但事實上我甚麼也不能為他做。兒子成為植物人三個月,腦部在死亡狀態。他沒有再見到爸爸就離世。我將兒子埋葬在家鄉的一個小山裡,和兒子離別時,我內心實在太痛苦,好似心臟被割出來一樣痛苦。失去兒子中面對明天,只是感到痛苦和懼怕。那時在美國和我一同讀書的師兄,記念在痛苦當中的我,寄電郵給我,說他:”我不知道怎樣安慰你,但一位在二千年前失去了獨生子的父親會了解你,可以安慰到你。」那一刻我知道了有一位父親,和我一樣失喪了獨生兒子,並且祂能明白我的內心而得著大大安慰。禱告當中默想二千年前,比交通意外更恐怖的十字架痛苦中失喪獨生兒子,我知道這位神完全了解我的痛苦,而且曉得神將祂的獨生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是為了從罪裡拯救我和我兒子。這份愛超越極大痛苦,是一份不能測量的大愛。我默想這份愛時,我不能描述有幾大的感激充溢我的心裡,我流好多的眼淚,向神的愛感謝又感謝。我辦完理喪禮時流了好多的眼淚,卻分享了好多感謝的題目榮耀神。雖然我失去了兒子,在痛苦中受挫折一段時間,然而我因深深經歷神將獨生子賜給我的大愛,而感到極大的幸福。我返回首爾大學的CENTRE,和好多寶貴的牧者們傳揚神賜下獨生子的愛亦待學生如同待自己的兒子一樣。2011年以後,每年都設立12使徒,幫助他們得永生。”

 

我通過他(邊但以理牧者)的見證體會到當我們的內心被神獨下獨生子的愛感動時,可以盡心愛神。愛人如己,實踐這份愛。

 

請看32-33節,文士聽見耶穌的回答後有何反應呢?「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通過他的說話,我們估到他獻一切燔祭和一切祭祀當中,和其他文士同事和上司有多多的衝突和矛盾。文士一聽見耶穌的回答,感受到從一切的捆綁和壓制他的重擔中得釋放、得以自由。他體會到一切誡命中,第一要緊的是盡心愛神和愛鄰舍如同自己。我們也要在心裡常常帶著這第一要緊的誡命,以這個為大原則,決定一切的事。

 

請看34節: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這位文士聽見耶穌,表露好幸福喜樂的樣子,耶穌看見他的樣,講:「你離神的國不遠了。」於是他和好多屬靈問題的文士中間可以得享神的國。

 

第35-44節講及,那些愛世界承認和稱讚的文士,和那位盡心愛神的寡婦作出對比。

 

從以上我們學習到,撒都該人不信復活的事,他們是死人。神不是死人的神,相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擁有信心,是活人。神是活人的神。第一要緊的誡命是盡心愛神和愛鄰舍如同自己。祈求主幫助我們,內心被祢賜下獨生子的愛所感動,以致我們盡心愛神,亦都得著力量,愛鄰舍如同自己。

 

請大家一齊讀,29-31節:「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