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馬可福音 第15課                                                        6月9日(第Ⅰ部信息)

經文 / 馬可福音10:17-31
金句 / 馬可福音10:21

為了得永生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中國古代時,秦始皇曾派遣御醫徐福,隨行還有童男童女各五百,出海尋找長生不老藥,但結局卻是不知所終。而在今日的經文裏,出現一名少年人,他提出一條類似的問題:「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除反映不同年代,人對永生的渴求外;更重要的,是耶穌給予了明確的答案。祈求 神通過經文,同樣使我們認識到何如得著永生,好讓永生的幸福臨到我們。

Ⅰ‧你還缺少一件 (17-22)

正當耶穌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問耶穌甚麼呢?請看第17節:「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面前,問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他是怎樣的一個人呢?根據其它福音書記述,他不但年青,還是個財主,又是猶太人的官。他彷彿就像Facebook的創辦人朱克伯格,即使未踏入30歲的而立之年,個人資產估計已高達190億美元;也曾在2010年,獲時代雜誌選為年度風雲人物。可謂相比昔日同齡的喬布斯蓋茨,所推行的蘋果電腦和視窗軟件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這樣的他來到耶穌面前提出甚麼問題呢?「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他問了一個絕不膚淺,頗有深度的問題;而且,筆者馬可形容他當時是跑來跪在耶穌面前,除看見他的真誠和謙卑,與及向耶穌獻上最高的敬意之餘;更凸顯永生的問題十分迫切和重要。起初的人居住在伊甸園,通過食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活著;可是人犯罪以後,被逐出伊甸園,失去永生。所以,人心裏本來便有對永生的追求;「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上天堂?而不是落地獄!」「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到極樂世界去呢?」

在這裏,永生一方面標誌著在 神審判的日子,不會跟第二次的死有份,可以在新天新地裏與 神一同活著,直到永永遠遠。另一方面則是今生也可以活出充滿光明、喜樂、自由、豐盛和活潑的生命。事實上,時下的人也透過吃天然有機食品、按時進補、纖體美容,並以去旅行、參與瑜珈班…來鬆一鬆紓緩壓力,希望可以使自己長壽一點;亦有跟這名少年人一樣,在不斷與人角力中尋得錢財、聲譽和地位,藉此提升及享受高質素的生活而付出相當多的努力。但故勿論怎樣努力,都不能叫人的心靈感到真正的滿足。

耶穌就永生的問題如何回答呢?請看第18,19節:「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表面上,耶穌的回答好差勁,既沒有直接解答少年人的問題,又只是用官腔的口吻,並以背稿形式把誡命諗一次出來,敷衍帶過便算。但請停一停、等一等…,我們若然將耶穌這番話倒過來默想,便會發現箇中的玄機。

首先,耶穌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換句話,你稱呼我是良善的,莫非你知道我就是神嗎?可是,當時的他雖然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但實際上,卻只是視耶穌為有如佛教的釋迦牟尼,回教的穆罕默德,儒家的孔子孟子,道家的老子,或是希臘哲學泰斗的蘇格拉底伯拉圖亞理斯多德一樣的偉大思想家。然而,耶穌不僅是出色的老師,祂更是人類的救主,親身在十字架上捨棄生命,以寶血和聖靈的大能將世人從罪惡裏拯救出來。惟有幫助他對耶穌身為 神的兒子和人類救主的身份擁有正確的認識,才能使他從主裏面找到永生之道。耶穌曾經講過:「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5:39)這表示假如人否認耶穌的神性,以聖經只是一些道德規律,一些好的教訓而不妨說說聽聽,聖經就不能叫人得享永生。

其次,這少年人對良善的理解和觀念與 神不同,不過是相對的。如果我比一般人好,在世人眼中,我就是個好人;又或者現在的我比從前的我好,我就已經變成了一個正人君子。但 神的看法卻不是這樣,乃是絕對的。就如(羅3:23,10)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所以耶穌跟他說:「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不單止為要說明根本沒有人是良善;更重要的,是盼望幫助他認識到自己本性的敗壞、軟弱和有罪。特別是對這個少年人,在往後的經文中得知,他從小便奉公守法,並養成高尚的人格,就容易陷入自以為義裏,甚至自誇地以為靠著自己的能力,也可以達到 神的準則。為此,耶穌在回答他的提問時,也attached(附上)了十誡中有關第二法版的誡命給他,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藉著律法的功用使人知罪,幫助他以正直的心站在聖潔的 神面前,認識自己的真面目,並承認自己不過是個無可救藥的大罪人,需要靠著主耶穌的救恩。永生就是脫去想倚靠自己的義,單單信靠道成肉身的耶穌的代贖,通過徹底認罪悔改和主寶血的洗淨而承受。就是這樣,耶穌為要糾正那人對自己的看法,與及對良善錯誤的觀念而作了非常清晰和有建設性的答案。

那人卻怎樣回答呢?請看第20節:「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雖然保羅也曾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3:6)但同時他也不諱言,坦白地奧悔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儘管經文中的少年人不似許多富二代那樣揮霍、奢侈和炫耀,又遠離吸毒、豪賭、飆車、美女…的公子哥兒般放蕩生活,亦不似憤世嫉俗的人做事魯莽衝動,更不曾攜同女友參與官方飯局和公務旅遊;反而常常支持公益活動來回饋社會。他確實與別不同,也絕對是世上難得的「好仔」。

然而,按照耶穌解釋第六條誡命的時候,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即無鬼用),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即笨蛋),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約一3:15)也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在他裏面。」不僅如此,耶穌在解釋第七條誡命時,也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7,28) 另一處又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 由此可見,若要遵守這一切誡命,必須要求人在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上都完全聖潔無罪。

況且,以上畢竟只是消極的做法,雅各老師在從更積極和正面考慮的時候,便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使徒保羅也歸納出:「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羅13:9)這意味著承受永生的道路,就是積極順從和實踐律法的精神,過竭力愛 神和愛鄰舍的生活。這少年人固然無法遵守全部律法,但縱然他外在上嚴格遵行律法的規條和細則,卻忘記了律法背後的根本精神,也就失去永生。惟有積極遵守律法的精神的時候,永生居在人的心中。

於是,耶穌指出為了得永生,他還缺少了一件甚麼呢?請看第21節:「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耶穌並沒有責備他的假冒偽善和形式化的宗教生活,反而看著他的時候,就愛他;然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耶穌的說話聽起來叫人感到沉重、負擔,吩咐他去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或許他起初聽見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時,心情極之興奮雀躍,心想:「今次仲唔sure eternal life!」但當他聽完耶穌的說話後,就立刻變臉,憂憂愁愁地轉教會走了,原因是他的產業很多。(22)可能他期待耶穌會講出合乎自己心意的教導,便可以心安理得地繼續享受現有的生活。

既然如此,為何耶穌仍將這方向賜給他呢?是否耶穌憎恨他呢?不過,經文明明地說:「耶穌看著他,就愛他,」表明耶穌確實深愛他,並懇切盼望他可以得永生才將這方向賜下。因為耶穌看見使這個少年人失去永生的根本原因,是他愛自己的財物過於 神。他因著愛屬世的財寶,內心被綑綁。雖然他外在遵守律法,持守宗教生活;但內心因愛財物而吝嗇,不能盡心愛 神和愛人。即使擁有許多財物,亦只是顧念怎樣為自己使用,並沒有顧念怎樣用錢財來幫助窮人。他因著沒有愛 神和愛鄰舍,反而愛錢財的時候,他的生命變得越來越枯乾和患病,也失去對永生的確信,反而被財物綑綁時得不著自由。(提前6:9,10)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再者,雖然他的產業很多,可以買到很多嘢,卻無法買到天上的財寶。他因擔心地上的財寶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而常常充斥著憂慮、急躁、恐懼和不安的情緒,內心沒有一刻得享安息。又在與人的財寶爭奪戰中,容易被仇恨、嫉妒和忿怒所佔據,亦在人的目光和說話面前失去喜樂和自由。人愛甚麼與他能否得到永生有很大的關係,(約一2:15)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人愛 神的時候有永生,但愛世界的時候失去永生。耶穌告訴他為了要承受永生,就必須克服愛世界的內心,得永生之路就是斷絕對世界錢財的執著和愛。所以,惟有他變賣自己的所有賙濟窮人時,他的內心才不再被世界的錢財捆綁, 神國的盼望就臨到他心裏,靈魂也會對世界的錢財感到自由。相反,他越是積蓄地上的財寶,鑄造偶像而成為拜金主義者,就越被世界的財寶捆綁,對 神國的盼望也在他心裏凋謝。

接著,耶穌更對他說:「你還要來跟從我。」這因為耶穌是通往永生的惟一道路(約14:6),也是惟一賜下的名叫人可以靠著得救。(徒4:12)具體上,跟從耶穌表示每日握著主的說話和順從主的旨意生活。獵人為了捕捉猴子,會把椰子挖空,然後用繩綁起來,再在椰子上留一個小洞,洞裏放進食物,而洞口大小恰好只能讓猴子空著手伸進去,卻無法握著拳頭伸出來,當獵人來時,猴子因為不願意放下洞裏的食物,就被捉個正著,結果便失去生命。同樣,撒但也利用人對財物的貪戀和執著,以此作餌引誘人來俘虜人的靈魂,使人失去永生。每個人所貪戀和執著的財物並不相同:有些人對愛情的執著,有些人對滿足情慾和舒適生活的留戀,有些人則追求世界的承認和成功的事業...。因此,跟從耶穌與及順從主的旨意生活,才是得著永生的最佳保障,使人不致迷失而墮入撒但設下的圈套和網羅。雖然我們不清楚這少年人往後的生活如何,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就是再過40年之後,當羅馬軍隊毀滅猶太耶路撒冷之時,他的一切財產也將會被擄掠和摧毀。祈求 神憐憫和幫助我們可以「拎得起、放得低」,為了得永生而歡歡喜喜變賣一切來得著這顆重價的珠子,並願意起來過跟從耶穌的生活,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

Ⅱ‧ 神凡事都能 (23-31)

請看第23-25節:「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門徒希奇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莫說駱駝穿過針眼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即使只係「益達曬駱駝」也不可能。但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換然之,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的機會實在近乎零。為何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這麼困難呢?這是因為屬地的錢財拉著人的內心,使他不能邁向 神的國。

門徒聽見財主進入 神的國比駱駝穿針的眼更難的說話,就份外希奇,歎息地說:「這樣,誰能得救呢?」門徒看見財主因被地上的盼望深深抓住,最終連永生都放棄,寧願選擇世界,那麼誰能得救呢?誰願意丟掉對花花世界的盼望呢?耶穌說誰可以進入 神的國呢?請看第27節:「耶穌看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人靠著屬人的能力不能夠斷絕愛財物、罪和對世界執著的內心,但 神將恩典賜給人的時候,他可以斷絕這一切,在 神裏面卻能。救恩的工作是 神親自成就,當 神工作時,便超越人的一切理性和不可能。「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凡事」包括少年財主也甘願變賣一切,擁有天國的盼望,並起來的跟從耶穌。

就如原本視錢如命的稅吏長撒該的徹底轉變,正是福音改變人心大能的一個明證。撒該既是財主,又是罪人,然而當他第一次看到耶穌神聖的慈容,聽到主親口應許要到他家裏作客過夜時,他就被主的大愛所感動。他認識到耶穌是 神的兒子、人類的救主,他卻是稅吏長、是個罪魁。然而耶穌不但沒有一點嫌棄他,反倒饒怒和拯救他這個罪人;於是他的心完全被主的愛所融化,就立即當眾向耶穌作出悔改宣言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分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19:8)雖然耶穌還未向他提出任何要求,他卻主動地以最嚴格的要求來要求自己。他用自己一半的錢財來賙濟窮人,另一半的錢財就向被訛詐的人償還。並且不是賠一倍、兩倍,乃是要還人四倍。藉此顯示他現在的內心是多麼愛 神和愛人,與及是多麼痛恨自己的罪惡;錢財在他心中已經完全失去了所有勢力,他的內心有天國,靈魂感到前所未有的喜樂和自由。雖然每個人都有要斷絕的罪和愛世界的心思,靠著自己的能力不能斷絕;但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請看第28節,彼得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或許彼得認為自己與那個官不同,他為到跟從耶穌而撇下所有,因此對自己擁有自豪感。不過,這亦非他們憑著自己的意志所作出的決定,乃是 神在他們的內心工作而成就。與此同時,他們也對難以服事叫一個人得救的工作容易計算,就生出損失感。耶穌對這樣的彼得說甚麼呢?耶穌將安慰、鼓勵和應許的說話賜給門徒。請一起讀第29,30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有時候,信徒獻上自己的青春、時間和物質跟從主。但看不見眼所能見的果子,或者沒有現實的祝福,反而受苦難和試煉,內心就生出疑惑和對將來的憂慮,擔心會被社會淘汰和遭遇滅亡;世人也看這樣撇下一切跟從耶穌的人為愚拙和癲狂。這時候,信徒容易不想再為主受損失,與及掙扎變賣或撇下些甚麼;反倒轉向以房屋、妻子、弟兄、父母、兒女為中心,就是以工作、家庭和世界,過於以 神為中心生活。但即使幾十萬香港人投資I-Bond,回報都只是追貼通賬的3-4厘;然而,信徒把人生投資在福音工作之上,耶穌應許他們在今世以百倍補償他們所犧牲的,並且在來世必得永生。因此,信徒當握著這個應許的說話,在任何情況下也不要生出不信、疑惑、憂慮和恐懼,乃是將人生全然交托給主,確信 神必定負責他們的人生,可以過榮耀和得勝的生活,最終更必得著從主賜下的永生。就如(羅8:32)說:「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箴19:17)亦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今日是物質主義和享樂主義掛帥的年代,所有人都以利字當頭,以錢為人生目標,盼望賺更多的錢來享受人生。在這樣的時代,願意變賣一切去分給貧窮人,過起來跟從耶穌的生活,興起屬 神的年青人和使徒,就感到似乎不可能。那時,牧者一方面懼怕能撇下一切跟從耶穌的人會從此消聲匿跡,就生出歎息;一方面就對自己撇下一切跟從耶穌的人生,感到不安和看不見將來的盼望。但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校園的靈魂外表看來甚麼都有,但卻不見得都喜樂,皆因真正的喜樂是從得著永生而來。即使是視錢如命的人也在 神大能的工作下,可以改變為視錢財如糞土,得著天國的盼望;即使是沉醉於屬世享樂和滿足情慾的人,也改為變賣一切浦吧、唱k、打機和覓銀的生活,轉去查聖經、參加崇拜、禱告和傳揚福音。

總括來說,得永生的道路就是變賣一切去分給窮人,就是實踐誡命的根本精神。 神把時間、物質、青春賜給我們,卻不要將這一切積蓄在地上,只為自己使用;乃是通過分給貧窮的人,以致可以得著永生。祈求 神幫助我們願意變賣一切跟從耶穌,擁有永生和 神的國,內心可以享受真正的自由、永生的幸福和喜樂,又藉分給校園裏面貧窮的靈魂,並相信在 神凡事都能,積極過禱告和傳揚福音的生活,成就得生命的工作,過榮耀 神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