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羅馬書 第5課

經文 / 羅馬書 3:21-31
金句 / 羅馬書 3:21

在律法之外, 神的義

  1. 「但如今」有何含義(21上)? 律法以外顯明了甚麼(21下)? 這義與律法得的義有何分別(22)?
  2.  

  3. 世人因犯了罪而處於怎樣的狀態(23)? 我們如何得稱義(24)?
    「救贖」有何含義?
  4.  

  5. 神設立耶穌為怎樣的祭物,其中有何目的(25,26)?
    為何人與 神和睦需要流血(利17:11,來9:22)? 耶穌的血有何功用(來9:12-15,彼前1:18,19)?
  6.  

  7. 為甚麼我們稱義卻不能誇口呢(27,28)? 這位 神是誰?
    神以甚麼為依據使人得稱為義(29,30)? 信心與律法有何關係(31)?